《东海绝情浪子》10
方九歌喜欢动物,尤其喜欢鸟,这只夜鸮甚是英勇,看它揍鹦鹉那气势就知不是一般鸟儿,目光如炬,琥珀色的眼睛充满了智慧。
“它是不是很帅气?”方九歌顺着夜鸮的褐羽,口吻中竟然带着几分炫耀。
像刀宗鹦鹉那种亲人的鸟儿多数是主人手把手养大的,更有甚者是从鸟蛋开始孵,夜鸮则不然,方九歌抓到它的时候就已成年。
不自由,毋宁死。
鹰是桀骜的,谁也不知道方九歌做了些什么,这天性自由的鸟儿,真给他驯服了。
他把这只夜鸮作为礼物送给了姬明山:“也许,你可以试试飞鸮传书。”
夜鸮比白鸽隐蔽,速度也更快,若非难以驯养,凌雪阁又怎会退而求其次选用鸽子呢?拥有这么帅气的夜鸮,姬明山没少遭同门眼红。
方九歌摘下夜鸮爪子上的竹筒神情突然变得凝重。
空的。
有人半途劫了?
神不知鬼不觉把信劫走还能让夜鸮毫发无损的人,倒也不是没有,没必要没必要。
姬明山跟他传信多是废话,什么苍山洱海有个蝴蝶泉,枫华谷的红叶很多,苍云的映雪湖有些冷。
废话连篇。
用方九歌的话来说就是,糟蹋纸。
给鸟儿顺着羽毛,突然夜鸮疯狂甩着脑袋,一根极细的红丝线在稠密的羽毛中若隐若现,方九歌指尖一勾,丝线的末端串着一颗米粒大小的南红珠。
丝线缠得很有技巧,既不影响夜鸮的行动也不会造成任何负担,只有他,会一寸寸为鸟儿顺羽毛的人才能发现。
——“有给我的吗?”
那次他去太白山鸟不归,给夜鸮带了很多东西,磨牙的,蹭爪子的,吃的,玩的,姬明山突然问,有没有送给他的,方九歌也没多想,随手揪了这颗南红珠。
这跟丝线,好像是从姬明山围巾上扯下来的。
方九歌捻着线头若有所思。
“怎么有股托孤的味儿……”同为养鸟人的刀宗一开口就遭到两个道长的怒视。
扬州到百溪,快马鞭程不过半日,夜鸮日行千里,鹦鹉完全跟不上它,只能委屈巴巴窝在主人怀里大气都不敢喘。
洛观心:“鹦鹉们打架从来不这样的。”
沈灵犀闲闲道:“你应该再加一句,夜鸮好粗鲁,不像鹦鹦,只会心疼方方。”